中共永胜县委巡察公告
(2016年第2号)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将于近期分别对永胜县扶贫办、永胜县交通局开展为期15天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巡察对象为上述两家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县委巡察组将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不彻底、不坚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
(二)违反组织纪律,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拉帮结派、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阳奉阴违、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三)违反廉洁纪律,钱权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以及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日常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以及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私分涉农惠民资金和扶贫救灾救济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五)被巡察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对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以及懒政惰政怠政、为官不为、不愿担当、效能低下、影响发展等问题;
(七)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整改不彻底、办理不到位以及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
(八)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信箱、邮政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一)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永胜县扶贫办
1、信访接待窗口:永胜县扶贫办县委第二巡察组驻地;
2、举报电话(短信):18708880817;
受理时间: 8:30—17:30;
3、电子邮箱:ysxwxcz2@126.com ;
4、邮政信箱:永胜县民政局二楼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二巡察组,邮编:674200;
(二)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永胜县交通局
1、信访接待窗口:永胜县交通局县委第三巡察组驻地;
2、举报电话(短信):18708880825;
受理时间: 8:30—17:30;
3、电子邮箱:ysxwxcz3@126.com;
4、邮政信箱:永胜县民政局二楼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三巡察组,邮编:674200;
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四、工作权限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正常受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永胜县委巡察办;
巡察监督电话:0888-6529177
特此公告
中共永胜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